以前,孫柏文喺股票行做分析員時,久不久老闆就會叫啲同事做presentation,分析吓佢哋睇緊嘅版塊,同講吓佢哋嘅見解。咁每次搞呢啲 presentation時,最後必定有出席嘅同事,就算一早已支持present同事嘅見解,都用盡九牛二虎之力,希望擊破present同事嘅見解,而該同事亦要全力以赴咁守住。有時,火藥味濃。
初時,連我都自問為乜要搞埋啲咁嘅辯論,要搞到咁激。不過到我做過「主角」後,先知原來係不可缺少。點解?真係老土講句,真理越辯越明。被人全力「圍毆」完,自己個見解都能服人時,就知真金不怕洪爐火。
而成個過程最重要係,行得出「木人行」嘅投資建議,都因經過精挑細琢,啲客更會買、更會buy。
早前,公民黨同社民連搞嘅補選變相公投,其實係一個大好良機,俾支持功能組別繼續存在嘅人,解釋點解要保留功能組別。淨係話唔好急,都講吓唔急keep住有乜好呀?如果唔係點服呀?點支持2012keep住功能組別呀?
今次就當我係王祖藍扮魔鬼嘅辯護律師Devil's Advocate,以下就係sell功能組別嘅presentation。
「...反對功能組別嘅市民,反對嘅原因,最主要係因為唔係一人一票,有啲人有兩票。你得一票,佢有兩票,呢啲就係叫做『特權』。
不過當時西方人講嘅一人一票,對付嘅『特權』,其實係因為當時嘅歐洲國家,都係有皇帝、貴族。佢哋要求一人一票,背後係反對世襲制嘅不公,有啲人一生出來因血統關係就有特權。
試問,香港有邊個功能組別嘅選民(除咗鄉議局),一出世就有兩票?佢哋有嘅第二票,都係後天先有,仲有每一個今日得一票嘅香港人,都可以憑努力喺現制度下、未來嘅選舉投多一票。
支持功能組別嘅人,感受到管治一個地方,需要學問。不過冇可能考個統一嘅『選民能力試』先可投票,因為相信冇人寫到張試卷試題。
所以,不如叫社會中憑努力、考試等成功嘅人,分擔比其他人重嘅公民責任,去投多票。要有醫生牌嘅人先可幫你睇症、要有大律師牌先可幫你喺高等法院辯護、達標先能經營巴士公司,第二票就係同一樣嘅『特權』。呢個就係功能組別有咩好。...」
真心希望特首曾蔭權同立法會議員余若薇,為我哋越辯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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