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 果 批 : 徵 丁 屋 稅 拆 這 計 時 炸 彈
據 鄉 議 局 估 計 , 合 資 格 享 有 丁 屋 權 利 的 原 居 民 為 數 約 二 十 四 萬 , 單 以 這 個 數 目 來 推 算 , 香 港 潛 在 可 建 的 丁 屋 樓 面 面 積 高 達 五 千 多 萬 平 方 公 尺 , 差 不 多 等 於 現 有 的 所 有 住 宅 面 積 的 四 成 。 試 想 這 種 潛 在 的 供 應 又 豈 不 會 對 香 港 的 住 宅 市 場 構 成 龐 大 壓 力 。 符 合 享 有 丁 屋 權 利 的 人 數 只 會 不 斷 增 加 , 也 意 味 香 港 整 個 社 會 要 共 同 承 擔 一 個 不 可 以 履 行 的 承 諾 , 這 個 政 策 炸 彈 遲 早 會 引 發 。
丁 屋 究 竟 是 殖 民 地 政 府 對 原 居 民 的 一 種 補 償 ? 還 是 原 居 民 與 生 俱 來 的 一 種 特 權 ? 還 是 政 治 壓 力 之 下 的 一 種 妥 協 ? 一 九 七 二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 當 時 的 新 界 民 政 署 長 黎 敦 義 ( Denis Bray ) 在 立 法 局 提 出 將 丁 屋 納 入 規 範 化 的 政 策 綱 領 之 內 , 已 經 再 三 表 明 丁 屋 政 策 只 是 權 宜 之 計 , 讓 原 居 民 暫 時 可 以 興 建 合 理 的 居 處 , 待 新 界 的 規 劃 和 發 展 成 熟 後 原 居 民 便 慢 慢 融 入 城 市 生 活 之 中 , 丁 屋 的 需 要 也 不 會 繼 續 存 在 。
當 時 對 丁 屋 政 策 反 對 最 力 者 , 擔 心 這 項 政 策 會 扭 曲 城 市 規 劃 發 展 , 也 擔 心 一 旦 缺 口 打 開 殘 局 便 無 從 收 拾 。 雖 然 當 時 的 殖 民 地 政 府 對 這 些 批 評 置 若 罔 聞 , 事 實 上 丁 屋 這 項 臨 時 政 策 對 今 時 今 日 仍 然 看 不 見 盡 頭 。 此 外 , 當 時 黎 敦 義 亦 直 言 不 諱 丁 屋 政 策 將 會 分 化 城 市 人 和 原 居 民 。 事 實 上 , 要 不 是 丁 屋 政 策 的 存 在 , 原 居 民 這 種 身 份 亦 不 會 人 為 地 被 延 續 下 來 。 村 長 選 舉 和 婦 女 權 益 等 問 題 , 其 實 也 只 不 過 是 因 為 丁 屋 政 策 而 衍 生 出 來 的 社 會 矛 盾 。
政 府 早 前 提 出 興 建 二 十 層 高 的 新 形 丁 屋 , 以 解 決 手 頭 上 近 一 萬 二 千 個 的 丁 屋 申 請 。 事 實 上 , 政 府 容 許 丁 屋 向 高 空 發 展 , 等 同 鼓 勵 原 居 民 加 入 地 產 發 展 的 行 列 。 誰 不 知 樓 宇 可 以 起 得 愈 高 , 潛 在 利 益 便 愈 大 ? 只 怕 這 缺 口 一 開 就 會 像 當 年 開 始 丁 屋 計 劃 一 樣 , 變 成 了 既 得 利 益 政 治 , 丁 屋 只 會 愈 起 愈 高 , 申 請 的 人 數 也 愈 來 愈 多 。 政 府 這 個 新 丁 屋 政 策 建 議 不 但 沒 有 根 本 解 決 問 題 , 反 而 提 供 了 更 大 的 誘 因 去 吸 引 更 多 原 居 民 去 加 入 搶 建 丁 屋 。
真 正 的 政 策 構 想 , 應 該 是 在 合 法 以 及 尊 重 原 居 民 文 化 的 大 前 提 下 , 解 決 丁 屋 這 一 個 尾 大 不 掉 的 包 袱 。 政 府 和 公 眾 必 須 面 對 現 實 , 承 認 丁 屋 已 經 由 「 暫 時 為 原 居 民 提 供 住 處 」 的 功 能 , 變 成 了 一 種 人 為 的 世 襲 式 特 權 。 當 然 , 在 明 文 法 規 下 的 丁 屋 權 亦 不 應 該 隨 便 逆 轉 , 時 事 評 論 員 Jake van der Kamp 便 提 出 可 以 繼 續 讓 原 居 民 享 有 建 築 及 居 住 丁 屋 的 權 利 , 不 過 若 丁 屋 轉 讓 或 出 租 , 所 有 收 入 就 會 全 數 被 徵 收 為 丁 屋 稅 , 目 的 就 是 要 杜 絕 一 切 以 丁 屋 謀 利 及 扭 曲 市 場 的 行 為 。
丁 屋 稅 甚 至 可 以 限 定 用 作 鄉 村 發 展 及 推 廣 原 居 民 文 化 的 用 途 , 這 也 可 以 算 得 上 是 對 香 港 原 居 民 有 一 點 交 代 。 最 重 要 一 點 是 當 丁 屋 不 再 是 一 個 謀 利 的 工 具 , 那 些 有 真 正 需 要 的 原 居 民 便 可 以 更 快 獲 得 批 准 興 建 丁 屋 , 無 疑 這 是 一 個 既 合 理 又 公 道 的 做 法 。 政 府 說 要 強 政 勵 治 , 這 是 千 載 難 逢 的 好 機 會 !
Friday, March 1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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