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孫柏文中學畢業。暑假期間,參加咗我住嘅選區立法局議員陸恭蕙嘅選舉拉票團。喺選舉期間,我收到我嘅A level成績,結果係入唔到大學。當時,我非常徬徨,不過,陸恭蕙議員就好好人,安慰我及同我分析出路,鼓勵我重考、再報大學。
諗番起,都真係令我好感動。因為任何參與過選舉拉票嘅人都知,喺選舉期間嘅幾個禮拜,拉票團上上下下,腦海中,只會有一個議題,就係如何令自己支持嘅候選人贏出。
嗰次,陸恭蕙議員抽出寶貴嘅時間,同精神幫我諗我嘅未來,我真係非常感激。
之後陸恭蕙勝出,佢亦好好人咁收留我,做佢社區辦事處嘅見習生。咁到1995年尾,有次我去咗我最鍾意去嘅茶餐廳度,麵包師傅從廚房走出嚟,搵我話:「喂肥仔,你係咪幫議員做嘢?」我話係,咁我哋就開始傾偈。
原來,間茶餐廳係當年啲員工自己夾錢搞,麵包師傅亦係股東之一。當時,生意非常好,所以員工諗住再夾錢搞擴充,師傅亦想夾,不過,佢話攞唔到啲儲蓄出嚟,問我點算。
原來,佢喺80年代尾,買咗「居者有其屋」,做十年按揭。到95年已供咗7年,差唔多供完。不過,佢唔明嘅地方係,佢已經還咗咁多本,點解想做二按,攞錢出嚟都唔得?
當時我乜都唔識,所以返辦事處,問啲同事點解。
後來先發現原來買居屋的人士,唔等於做業主,冇錯,你有好多做業主嘅假象,不過,當你行使財產擁有者嘅權利時,例如自由買賣、放租、做二按融資等等,就乜都唔得,除非你「補地價」。
咁如果要補地價先做真正業主,居屋根本係英國佬發明嘅財技,去綁住香港人。
買家要面對「補地價」,先可享受做業主嘅核心權利,就有如買股票有折扣,不過,收息或賣出股票時,要俾番差價。最慘,就係好似嗰位麵包師傅咁,辛辛苦苦儲埋嘅資金,狠狠地被鎖死。
究竟麵包師傅最後賺少咗,抑或唔使蝕,唔係我最關注(佢結果係賺少咗好多)。我最擔心嘅係,每一間香港大企業,都係由一間細公司起家。
究竟由居屋出現之後,有幾多間今日會變咗成大公司嘅企業,因為個創業家暨居屋買家,因為資金鎖死而冇出現?
又有幾多間老牌公司,因為冇咗呢D競爭對手,繼續可以逍遙地經營?就係因為有好多富豪二代,知道呢D潛在競爭嘅可怕,呢幾日就聽到佢哋講支持復建居屋。
所以新世界嘅鄭家純,同瑞安嘅羅康瑞,我求求你哋,唔好為保自己永遠嘅權貴利益,去要求復建居屋玩死我哋呢D草民。又有幾多間老牌公司,因為冇咗呢啲競爭對手,繼續可以逍遙地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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