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16, 2011

Sunday, January 16, 2011

美孚八期業主點贏


上個禮拜六晚,我同老竇食食下飯,老竇突然一句:「嗰個涂謹申好水皮!」
孫柏文:「今次又咩事?」

老竇:「嗰日睇《鏗鏘集》,睇佢都搞唔掂美孚第八期海皮石油氣庫起樓單嘢。」
我:「嗰度真係勁,起到嘅話,業主可以喺騎樓由原先有無敵海景,變成伸手摸到樓。不過有得阻止咩?有得阻就起唔到『曼克頓山』啦!」

老竇:「你都唔識。」
我:「識嘅話,我都學阿涂去抽水喇。」

老竇:「哪,以前真係停唔到,不過,依家打官司就得。不過涂謹申呢啲級數嘅律師就唔識。」我:「憑咩理據先?同埋點解以前唔得,依家得?」

老竇:「憑一樣叫easement權嘅嘢。Easement權就係例如如果有個人喺你個物業周圍買地,重重包圍你間屋,你係有權要求嗰位人兄喺佢塊地度俾條路你行。咁除咗路之外,easement權亦包括『光』同『空氣』。」
我:「香港唔係冇呢個權嘅咩?記得以前跟你去開業主立案法團會議,你好大聲同屋企後邊啲業主講,佢哋冇呢個權喎。」

老竇:「香港以前真係冇呢個權,因為根據幾百年來案例,easement權只係適用於freehold永遠擁有嘅地,除咗中環St. John's Cathedral塊地之外,香港啲地全部leasehold,即係問政府租,政府先係最終地主。即係除咗St. John's Cathedral之外,冇其他人塊地可要求行使easement權。」

老竇:「不過,如果你上網睇。今年4月終審庭判出咗一單政府同一間叫Sun Honest Development嘅官司,寫判詞嘅外借法官Lord Millet,就將easement權伸延俾leasehold嘅地。終審庭案例喎,下邊啲庭仲唔跟足?」
我:「就係咁簡單?」

老竇:「你如果要打呢啲官司都要小心。因判詞話easement權喺香港要靠prescription,即係隔籬塊地嘅某啲嘢,例如行出去嘅路、陽光等,俾你用咗好多年,就唔可以攞走。所以,要打就要搵個住咗嗰度超過廿年嘅人去做受害者代表。」
我:「美孚交投量咁大,全部都係新業主咪冇得打?」

老竇:「嗰日睇電視都有個話自己住喺嗰度三十年嘅阿伯,喊苦喊忽。搵佢囉。」
我:「咁就易打番轉頭啦。如果我係發展商,就land search搵晒啲合資格業主,跟住高賠償庭外和解,其他啲就唔使理佢哋食自己。地產霸權你估係浪得虛名㗎?」

老竇:「哈,係。冇錯,咁地產商就可以拆招。」
我:「不過第時個個都話唔可以阻陽光,起樓點畫則呀?」

老竇:「關我咩事?我係律師,又唔係則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