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收到本選舉條例之後,從一個支持自由市場嘅候選人來講,我心目中第一個反應就係:「唔怪之得,在任議員想連任咁容易。正當一個市場有咁多「監管」,最大受益者就一定係班incumbents(在任者),因為新晉競爭者無法用新嘅方法去競爭。市場中打滾嘅公司係咁,民選議員都一樣。」
其實,大家如果有計算過香港有選舉以來,在任議員連任嘅成功率,一定比國際水平高好多。所以先至令香港在任議員連任失敗,呢啲外國選舉司空見慣嘅嘢喺香港成為大新聞。多我都唔講,淨係要求傳媒要有equal time公平曝光率,畀所有候選人就已經「膠」,呢條例就最能凸顯計劃經濟中「好心做壞事」嘅神髓。
禁廣告好心做壞事
原先,條例係用來保護好似我呢啲三、四線候選人,不過,最後結果就係傳媒面對每一個選區都有好多候選人嘅時候,就會索性連報道都慳番。結果係點?咪就係選舉期間,每個候選人嘅支持率,唔會點變。不過,在眾多選舉條例當中,我覺得最硬膠嘅就一定係「唔可以賣電視廣告」呢條。因為如果就連傳媒都唔可以將你嘅政策建議帶畀選民,撞正冇機會「賣電視廣告」,就會連最後可以直接解釋畀選民政策建議嘅渠道都冇埋。
結果又點?就係議員只鬥「洗樓」、荔枝團、食老本、邊個有多啲專業資格等等,因為選民根本冇機會聽你嘅意見。我仲記得,劉慧卿議員曾經「好好心」咁講過,話批准賣電視廣告,就等如「金權政治」,所以要禁制。最諷刺就係,賣化妝品可以賣電視廣告解釋功能,不過想賣電視廣告,去解釋政策就唔得。孫柏文想問卿姐:「Where's my freedom of speech?」
益咗在任議員連任
所以呢幾日來,孫柏文睇到地鐵(66)賣電視廣告,跟住又抽起廣告,感到非常鼓舞。理由係,地鐵嘅呢個廣告,係特區輿論界新嘅一頁。故事起源,上個禮拜地鐵賣電視廣告,解釋「兩鐵合併」政策,講完合併「好處」之後,就話只要立法會通過,就即刻見到。最後,有立法會議員投訴,話唔鍾意有咁嘅壓力,地鐵就用唐英年司長,喺財政預算案 解釋政府計錯數,「唔小心」抽多咗好多稅嘅「假扮膠」態度,話「完全無意畀壓力啲議員」,之後,就抽起個廣告。呢個廣告只係播咗個禮拜,就已令知識、輿論 階級議論紛紛。最重要係借助咗市民心目中對立法會在任議員「阻頭阻勢」嘅形象,成功解釋點解「兩鐵合唔到併」。
以前,香港都有政治廣告,不過全部都冇乜 效,情況有如60年代初嘅花旗國。不過喺1964年,當時美國詹森Johnson總統,賣咗個叫Daisy嘅電視廣告。個廣告就喺完全冇講對手名嘅情況之 下,借助國民心目中對對手支持用原子彈嘅形象,去成功解釋,點解支持佢嘅對手會好危險。個廣告就改寫咗花旗國政壇,之後嘅候選人,就唔可以再完全倚賴競選 機器去爭取選票,就算冇解釋自己有幾好,都要出來解釋對手有乜問題。
賣電視廣告,係唔係「金權政治」,我唔知,不過就肯定係一個市民向另一個市民解釋政策 嘅機會。可能我太樂觀,覺得地鐵個廣告,係香港政壇嘅Daisy廣告,不過,如果立法會通過條例,禁止地鐵賣政治廣告,就肯定保住卿姐嘅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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