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4, 2007

公司賄賂記者的方法

噚日,孫柏文有幸同三位前輩共晉午餐,獲益良多。三位前輩其中兩人仲喺傳媒業工 作,一個去咗上市公司做公關。食飯嘅時候,聽咗好多佢哋喺壕溝戰鬥嘅故事,衝鋒陷陣、有血有淚。佢哋分享當年六四嘅經驗,更令我呢個後輩覺得傳媒業嘅偉 大,不過,講番六四嘅事,就凸顯佢哋食鹽多過我食米。因為其中一位前輩問我:「當年你幾歲?」我就用弱小嘅聲線答:「當年我讀緊中一。」我仲記得問過我老 竇:「今日真係唔使返學?」

其實,除咗六四嘅經驗之外,嗰位去咗上市公司做公關嘅前輩,都有分享內地傳媒業常見嘅習慣。因為佢嗰間公司主要業務都喺內地, 同時經常要同傳媒接觸,所以做公關嘅前輩對內地傳媒業,特別係嗰啲壞習慣瞭如指掌。

原來,內地記者去啲公司開嘅記者招待會都會同香港一樣,收到一份夾喺文 件夾嘅新聞稿。不過唔同香港,呢個文件夾裏面好多時候都會有封利是。前輩話,佢啱啱接任公司公關職位嘅時候,佢老闆曾經問過開記者招待會要唔要封利是,前 輩話:「你唔要我喺呢度打工就可以。」呢位前輩,絕對有份向祖國同胞發揚我哋香港獅子山下嘅ICAC精神。

港人背上四個英文字

聽前輩話,如果係一般嘅記者招待會,利是裏面嘅「公價」係300元,如果係啲「主力推廣活動」就可能有500,最後如果做專題、專訪,可能記者會要求收5元一隻字,如果有今日呢篇《金手指》咁長,就可能已經有六七千元。佢話:「最頂尖嘅專欄作家(作者按:不包括孫柏文) 都係5蚊一隻字,真係邊得可能膽大包天開呢個價?」

以上嘅一句說話,到食完飯散水嘅時候,都喺我腦海中轉。從經濟學角度,點解頂尖嘅專欄作家同一啲出賣專 業尊嚴嘅寫手,可以收同一個價?其實,一張報紙搵個專欄作家或者記者寫嘢,就要迎合市場口味,而喺新聞,特別係財經新聞,就更要準確冇錯。久而久之,張報 紙就會建立一定程度上嘅公信力,而如果有一間公司可以借助呢股公信力,就可以當自己瞞天過海。所以就肯出「高價」,去收買記者。

其實,一間公司借助公信力 去瞞天過海,不僅出現於傳媒業。如果大家記得當年嘅Arthur Anderson會計師行,佢哋就係將自己多年積聚嘅公信力「出賣」畀好似Enron、Waste Management等公司,最後完全敗走公信力之後,間會計師行就執笠。所以奉勸各位要返內地做嘢嘅朋友,每一次過關都要緊記我哋個個香港人,背脊都紋 咗ICAC呢四個英文字母。

2 comments:

  1. 六四事係八九年發生..o兒.栢文,我都係當時讀緊中一,咁你咪龍年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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