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13, 2008

愛國陣營都要反競爭法

上個禮拜五,孫柏文同大家講過,政府提出嘅「計劃營商法」(又稱競爭法),係97 年後,僅次於23條立法,政府權力大幅膨脹嘅法例。

又解釋過,一旦有咗法例,因為全香港嘅中文報紙都賣6蚊。只要有人投訴,話合謀定價,24小時後,政府調查員將會進駐各大報館,將高層啲電郵、文件,全部攞走。喺白色恐怖下,永久壓制新聞自由。所以當日懇求民主派嘅人,千祈唔好支持呢條「計劃營商法」,唔可以畀政府咁大嘅權力。

獨立機構成後患

上次就講點解民主派要反對,今日就講點解「愛國陣營」都要反對。

大家可能會話:「班左仔唔係好鍾意政府有咁大權得咁大權?當年只要『皇室訓令』,改名叫做『共和訓令』,佢哋舉腳支持。23條?簡直係佢哋嘅綺夢啦!」不過,如果4年前我話:「喺不久嘅將來,外界對香港特首嘅評價,將會遠高過澳門特首。」大家可能會話:「冇可能。」

點解今時今日又會咁?咪就係港英餘孽政治家,針對中央眼中嘅紅人,玩制度搞出嚟。玩制度玩到,仲唔需要上身,賴晒啲「獨立機構」。

歐銀龍、何厚批出事,係因為獨立機構金管局,發覺有啲可疑資金流動。跟住講畀獨立機構廉政公署,之後就轉介畀澳門嘅廉政公署。因為有太多人知道,最後就要查。政治家知道喺香港,能夠挑戰香港政府嘅權力,只有中聯辦。

中聯辦嘅力量,來自「愛國陣營」嘅政壇前線戰士。呢啲戰士係要食奶水,啲奶水就來自喺香港嘅「愛國企業」。呢啲企業,絕大部份從事壟斷性生意。政治家要搞掂挑戰政府嘅權力中心,就要斷絕奶水供應。

最厲害係第時呢個斷奶水「競爭委員會」,又係獨立機構。就算有盟友做律政司,都死。所以各位「愛國陣營」嘅人,呢條法例將會畀港英餘孽控制嘅香港政府,好大權力。後果自負。

今年係多事之年

噚日孫柏文食完晏晝,去咗瞓晏晝覺。瞌埋眼之後,發覺有太多嘢諗,瞓唔到覺。諗諗吓,發覺張床擙吓擙吓。孫柏文當時心諗,都成30歲人,諗埋啲衰嘢居然都仲可以令個心跳到張床擙吓擙吓。

返工之後,先知原來係四川地震。同事利世民話:「今年都將會幾麻煩。正月初一日蝕,初十五就月蝕。對上一次係咁?1989年。」睇嚟今年都係多事之年。

4 comments:

  1. 一時話"政府調查員將會進駐各大報館",
    一時話"「競爭委員會」,又係獨立機構。"
    究竟競爭委員會在孫兄眼中,是"政府機構"還是"獨立機構"?
    "政府機構"處事效率低之餘,還處處受法規規限,一天到黑怕被司法覆核
    "獨立機構"通常很快就會不受政府控制,靠其達成政治目的只會日趨困難.

    另外孫兄指特區政府借競爭委員會的權力,既會"喺白色恐怖下,永久壓制新聞自由",又會"斷絕「愛國陣營」奶水供應".結果親中民主兩派都得罪了,特區政府與誰合作?
    是最反對競爭法的自由黨嗎?還是重回AO黨統治的時代?
    基本上,這兩個競爭法帶來的"惡果",特區政府只能二擇其一,視乎特區政府向那一邉靠攏.

    孫兄這兩篇意思矛盾的文章,似乎有"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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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oh...

    For you who is not the brightest crayon in the box...

    The 「競爭委員會」 is part of govt. BUT not controlled by the executive branch directly. ie... Can the Chief Executive fire the head of ICAC for pursuing a case?

    Underst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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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I can find there is lunar eclipse on
    89年正月十五, but not a solar one on
    正月初一。

    source from: http://eclipse.gsfc.nasa.gov/eclips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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