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27, 2006

和黃應殺掉「3」呢個品牌

呢幾日,孫柏文差不多日日都寫13和黃同3,冇辦法,和黃嘅3已經冇水,又走到懸崖邊,管理層眼望前面嘅深淵,又望見到深淵對面有一片水份充足嘅綠洲亦知道唔跳就陰乾死,所以就起跑希望運用X-Series跳過深淵,去到對面崖嘅綠洲。

孫柏文今次見到和黃起跳嘅速度,深信佢哋可以跳到對面。不過,「跳深淵」呢味藝高人膽大嘅嘢,愈跳愈遠就愈好。因為「跳深淵」唔去到盡,跌咗落去咁就唔抵。今日,我會同大家講和黃點樣可以再去盡啲。

首 先,和黃已經講過會將3變成一個簡簡單單嘅互聯網寬頻服務供應商,X-Series亦已經做咗很多配合呢個理念嘅改變,例如改革收費模式。不過,和黃嘅3 仲遺留下來好多「舊telco」(古老石化電話公司)嘅壞習慣。例如,有人喺和黃個blog問:「我可唔可以用手提電腦無線上網,當X-Series寬頻 服務為modem?」和黃嘅人就答:「冇打算俾人當X-Series為modem,要手提電腦無線上網就去買一張datacard。」而我睇過,UK3嘅 datacard服務,就係典型舊telco嘅收費模式,完全推翻兩個禮拜前,和黃CFO Frank Sixt講嘅「唔可以吓吓數住用戶下載咗幾多byte嚟收錢」一番話。

我 想問和黃:網上行、有線寬頻同埋HGC寬頻服務,會唔會理啲用戶將條寬頻線插落乜嘢機去上網?如果唔理,點解X-Series嘅無線寬頻又要理?你覺得用 戶聽到:「手機得!手提電腦就唔得!」仲會用X-Series咩?我真係想走去和黃,大巴大巴掌摑嗰個好似患瘋狗症一樣,大聲叫 「cannibalize!cannibalize!」嘅高層。

再講,Frank Sixt應該睇實3嘅marketing,我都講過唔好再用function去sell 3,因為當今世上冇人唔識用互聯網,和黃應該focus喺「無限無線寬頻上網」呢個message。不過,噚日孫柏文喺 地鐵站,見到3用MSN個「綠色頭」去sell 3(圖),真係失敗,完全解釋唔到點解要用3或者無限上網嘅彈性。和黃最好學當年被批評助長「侵犯版權」嘅Apple MP3口號「Rip. Mix. Burn.」,例如想標榜寬頻速度可以用「Leech. Peer. Seed.」,如果想標榜因為互聯網帶來多種function功能,可以用「Download. Install. Run.」

搵李小龍揮拳sell無線寬頻

用MSN? 用「綠色頭」?真係sad到嘔。我真係又想走去和黃,大巴大巴掌摑每一個有份決定呢條橋嘅marketing committee成員,呢啲marketing,只有喺冇人要孭鑊嘅committee先至可以作出。

最後,雖然我上個禮拜講過3亦應該改名叫 「X3」。不過諗諗吓,和黃其實應該殺咗「3」呢個品牌。點解?首先大家要了解「3」係用來代表3G(第三代)服務,1G就係analog,2G就係 digital數碼傳訊,3G都係digital數碼傳訊,同2G冇分別。我用2G都可以無線上網,之不過3G快好多,3G一路以來都係一個行銷用詞 marketing term,根本消費者唔清楚。所以,如果有其他公司叫自己嘅無線寬頻3.5G、4G,「3」呢個品牌就即刻倒米。不如,「3」改名「Wham!POA!」 搵李小龍揮拳sell無線寬頻,喺歐洲一定大受歡迎。到時候,寬頻速度係每秒1.8M好,3.6M又好,甚至100M都好,都可以繼續「Wham! POA!Wham!POA!」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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