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01, 2007

捍衞搞爛gag自由

平時,政府揀人拉嘅時候都非常高明,淨係欺善怕惡,專揀啲冇還擊力嘅人。例如,要拉人「不雅」,最好就係拉啲學生,而有明光社呢啲揸正牌支持嘅刊物, 就……。

而拉網友嘅時候,就專揀啲「電車男」,因為知道佢哋一定棄甲而逃認罪。不過,今日有人要同欺善怕惡嘅政府打官司。我要喺呢度話,孫柏文全力支持!


有網民網上發up風 ,跟住就被人拉咗。

我曾經講過,有啲人喺網上咁做,只係想運用「諷刺性模仿」parody嘅手法,去紓緩我哋特區人民對世界嘅憂慮。如果佢哋有錯,就係錯在搞爛gag唔好笑。呵、呵!捍衞搞爛gag自由!

5 comments:

  1. 唉..........但係呢位仁兄, 原來都係無用了, 最後今日佢都係認罪, 佢地明知自己講笑, 但係最後都係認罪, 22/6號會判, 希望唔會受得太勁啦!炸迪迪尼案件今日已經審結, 很不幸, 香港的網上言論, 進一步被收縮, 孫大哥, 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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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igh*

    so saaaaaaaad...

    so fucking 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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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香港政府是無氣量的應聲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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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大陸係有形的恐佈, 香港有無形的恐佈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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