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2, 2007

第一膠黨「公民黨」

今日,孫柏文要向黃大仙區議會「龍星選區」嘅選民致敬。

好多人話,特區市民喺區議會選舉層面上,只會關心邊個候選人「做到嘢」、邊個搞嘅蛇宴最好食,而唔會理啲「崇高」嘅價值觀。喺禮拜日嘅區議會選舉,黃大仙區嘅龍星選民就徹底將呢個信念打破。因為從佢哋嘅選票,我聽到佢哋維護言論自由嘅堅定訴求。


言論自由勝一仗


喺龍星選區,重要嘅唔係邊個贏咗,而係邊個輸咗。當日,喺龍星輸咗嘅候選人,就係現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香文。

咁點解佢會輸?大家問心一句,譚香文做咗咁多年立法會議員,你哋最記得佢做過嘅係乜?
冇錯!就係搭地鐵時聽到有人講粗口,譚議員跟住去報警,而差佬真係拉咗嗰位仁兄。講粗口都係言論,你去報警即係希望政府箝制言論自由。

所有由有言論自由,最後去到冇言論自由嘅地方,政府都係向啲例如粗口嘅言論開刀先。到啲市民習慣政府有「選擇性」禁止言論自由嘅權力之後,政府就會逐步將僅有嘅空間窒息,呢啲就係李柱銘經常提醒市民嘅「溫水煮蛙」現象。講粗口都要報警?譚香文正硬膠。龍星區選民好嘢!

咁譚香文就輸咗。不過噚日,佢同立法會議員梁家傑就為咗選舉日發生過嘅事報警。事發當日,譚香文同梁家傑就企喺「禁止拉票區」入面。我好想問,選舉日,一個候選人同佢嘅「明星級」黨友企喺「禁止拉票區」裏面,究竟做緊乜?

知法犯法博打咩


我知!我知!佢兩個一定喺到玩緊「特異功能」。發功望住啲選民係咁話:「你睇我唔到!你睇我唔到!」點知功力唔夠俾人見到,就俾啲支持言論自由嘅人重重包圍住。咁大家要記得,支持得言論自由嘅人,好多時都會身體力行,將自由發揮得淋漓盡致。

梁家傑自己都承認冇打人嘅情況出現,不過就話有人「出示拳頭」,所以有足夠嘅理據去報警。孫柏文同梁家傑一樣,當然強烈譴責任何「出示拳頭」去恐嚇選舉對手嘅人,所以今日為大家提供一張圖片。大家睇完之後,相信為特首曾蔭權嘅人身安全,即刻去報警!

14 comments:

  1. 作為一個無黨派別的我,稍說一些個人意見:

    這次事件,公民黨不單輸了議席,還輸了品。不談令人啼笑皆非的「地鐵講粗口事件」,就今次事件。理虧的先在兩位公民黨代表人物在「禁止拉票區」拉票!但事後卻以熟知法律的身份來追究!若警方受理,可以說是法律的倒退!

    問良心說,從求學時代幫我中學校長做競選智囊,到現在冷眼旁觀。發展現在的選民比以往聰明,他們不會像以前被競選口號所蒙騙,他們最關心是他們所選的議員,能夠幫他們做到甚麼,做過甚麼!你可以呃他們一屆,但下屆你在任內的政績,會令你能否連任的因素!

    不要看少攪「蛇宴」和「耆英旅行」兩個項目,當年為我的校長綁了很多鐵票回來的。老實講,龍星區這個選區,是一班社會中下階層區住的普羅巿民,他們關心的,是社區的改善及利民措施。

    舉一個簡單的例:一個小販問題,大智慧的公民黨律師們,可能只會考慮阻街及巿容的問題。但街頭智慧的人,會關心平衡小販的生計及社會秩序。

    最關鍵一點,作為議員是要「少說話,多做事!」只懂開出期票以未能兌現,但做事卻不堪入目。企在「禁止拉票區」拉票,不代表你擁有特權,只代表你不守遊戲規則!規則都不懂守的人,卻只懂用自己的強項-法律來作武器!試問這種人當選,能有貢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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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們說得好極了。這些掛着公民牌的人士就如魯迅筆下的假洋鬼子一心衹想留在上層社會扮演其管治角色。官司訴訟事繁忙,袋入訟金滿滿。從來對社會低下階層弱勢社羣有的是責難絕無同情。這次選舉成功地揭穿了他們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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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梁先身為律師,當然明白選舉條例可能有空隙.作為一個泛民的支持者,小弟都認為「立在禁止拉票區」做法不可取,對梁生個人的形象有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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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絕對贊同公民黨為第一膠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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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最後post的那幅相真的令我忍俊不禁﹐笑了很久 :D

    最好笑0既係﹐梁家傑之後重話任何影響選舉結果0既行為﹐即使影響0既只係一票﹐都唔可以姑息云云。

    好似Pakman話齌 - 0甘佢企喺「禁止拉票區」裏面做乜? 唔通有金執?

    膠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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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金庸筆下的岳不群現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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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柯柏文寫時事評論好過投資分析好多喎~ 你睇下個個都十卜你~ 今日我都忍唔住留言十卜一下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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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唔係公民黨支持者,但我睇唔過眼你的歪理,唔多頂到順。加上近排少左寫議政的網誌,今晚會寫篇網誌反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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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寫完!
    http://sickgambler.blogspot.com/2007/11/20071121.html

    自己來看吧

    近日因一件怪事,使我個 blog 人流幾高,昨日高達 4 千多人,所以如果你覺得我對你的反駁不合理,歡迎回應為自己自辯,免得影響你的專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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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I agree with 病態賭徒.
    But actually it s all about which side you support.I dont think Mr.Leung violated the rules if he didnt wear any banner or yell any slogan,you dont have to care abt what he was doing there.

    The real dirty group is 左派! Sent so called 'independent' candidates to join the election,they are sneaky and dirty r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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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VC vs sun pak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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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你已經有左既定既立場, 再去用似是而非既理論去支持你既立場。
    孫柏文, 你都係寫返經濟文章罷啦
    唔睇你個名, 重以為睇緊功夫荼, 重枉我支持睇你既文咁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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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從地鐵講粗口可被拉, 到拉票區極膠的規定, 我想起Rosa Parks.

    一九五五年, Rosa Parks在阿拉巴馬州的抗爭行動揭開現代美國民權運動的序幕。當年當地的法律規定, 黑人向白人讓座。在十二月一日, 她在Montgomery市內乘坐巴士的時候, 有個白人男士要她讓座,她拒絕,因此被拘捕,並被罰款。

    Parks太太其實並非首個在該市因拒絕向白人讓位而被扣留的黑人, 但她是首個挺身挑戰有關法律者。原來她已活躍於當地民權組織多年, 一直在尋找可用以抵抗該市種族隔離法律的案例。

    她被拘補後, 當時尚未廣為人知的馬丁路德金牧師組織抵制巴士行動, 持續三百八十一日之久。The rest is history。

    有些硬膠法律,就是要有人故意去抗命、挑戰,將該法例 (不是其人) 送上法庭,再去檢視及評斷。但這裡有另一個關鍵:就是有沒有足夠的市民在庭外以其他方式聲援。

    譚香文不喜聽到粗口,有人在地鐵講,她運用法律保障自己權益。人們可以話她訴諸惡法,助紂為虐。但話咁樣係妨礙言論自由,恐怕是混淆視聽。

    何況,仲有一點香港人應該反省:有咁多人不滿鐵路有咁的條例,點解冇市民出黎組織反對?有沒有人敢公民抗命、又有沒有人聲援?

    香港人怕事,怕「政治化」(但唔知其實政治乃眾人之事,自己唔理就以為唔會被人化左), 平日唔關注,有事唔做O野。

    再咁落去,香港人就快被人化左都唔知。


    不過, 柏文, 你呢排一些論政文章, 坦白說令我覺得很疑惑。水平就見仁見智啦, 但立場同潛台詞就令人覺得有點疑慮。

    柏文, 你已有一定聲譽, 又有主流傳體作平台, 你已經有一定影響力。不知你是否應該申報一下你有何政治連繫呢? 若我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先行致歉。但我相信市民對所有有影響力的人都應該有「小人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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